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橱窗项目施工交易公告
我单位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定于2021年2 月9 日在西区衢时代创新大厦3号楼118会议室以公开方式确定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橱窗项目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内,本工程为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橱窗项目,交易范围为新建橱窗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要求为1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审定预算价 163152元【含暂列金额 0 元】,最高限价 159888.96元【含暂列金额 0元】(报价超过审定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4以上2.1、2.2条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3.交易资料获取
1.交易公告正文的发售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化龙巷46号)。
4.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 2 月9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西区衢时代创新大厦3号楼118会议室,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5.3报价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1)报价文件封面;
(2)资格审查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资格后审承诺书;
(5)报价函;
(6)表10.2.2-6投标报价;
(7)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报价计算表;
(8)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9)表10.2.2-1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5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如下:
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上限5.23%,下限4.28%)的计取;规费按 27.92%计取;
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上限6.51%,下限5.33%)的计取;规费按 30.63%计取;
税金按 9 %计取。
5.6本工程暂列金额为0元(税前),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其他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5.7公示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5.8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承包商的确定
6.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
6.3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4报价在最高限价 159888.96元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5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6.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7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6.8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网(www.qzct.net)上发布。
附:1、工程量清单
2、报价文件格式
3、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3735099765
2021年2月2日